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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合伙人俱乐部|提醒:长期喝白粥,不养胃反伤身 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兼主任金翔

发布时间:2024-09-04 11:49:13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健康合伙人俱乐部|提醒:长期喝白粥,不养胃反伤身 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兼主任金翔 

健康合伙人俱乐部|提醒:长期喝白粥,不养胃反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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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冷

胃就格外爱闹毛病

这时

很多人会吃些“养胃食物”

比如白粥

你知道吗?

长期吃白粥

反而不利于胃健康

太容易消化 容易让胃变懒

一般说来,生病的人肠胃功能较为虚弱,此时吃一些软烂的白粥,可减轻肠胃负担,促进消化。但平时人体的胃部是需要锻炼的,如果长时间这样让胃“偷闲”,容易降低胃的消化功能,导致胃部只能消化白粥等偏软的食物,而无法很好地消化其他各种食品。

因此,正常饮食时,适当食用一些酸、冷、辣等刺激性食物,有助于锻炼胃部,使胃部消化功能正常运转。此外,对儿童而言,如果长期吃白粥这类较软的食物,也会影响牙齿的正常生长,造成牙齿功能出现问题。

满满碳水化合物 长胖没商量

相比扎实的米饭来说,白粥中会掺杂很多水分,热量比较低。尤其需要注意:白粥是一种高升糖指数的食物。经常喝白粥,容易使人体的血糖快速升高,进而刺激胰岛素,促使吃进去的热量转换成脂肪。

另外,白粥消化很快,容易让人产生饥饿感。比如晚餐只喝一碗粥的话,两个小时内就可以消化完,导致饥饿,此时如果再吃各种宵夜,就会引起肥胖。

长期只喝白粥 营养也不够

长时间只喝白粥,还会造成人体营养缺失。这是因为白粥的原料为精加工过的大米,最主要的成分为淀粉、少量蛋白质和B族维生素,营养结构相对单一,无法为人体补充足够的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等物质,久而久之会引起营养不良。

建议在白粥的基础上,加一些杂粮杂豆,比如玉米、小米、燕麦、红豆等。也不能一直喝粥,最好搭配肉类、蔬菜等食物一起吃,保证营养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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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江西


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兼主任金翔

风雨卅年初心如磐 ,践行法制正义昭彰

——访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兼主任金翔

律师是现代社会的“法律守护者”,是法律服务的专业提供者。他们深谙法律条文,能够在复杂的社会及法律环境中为委托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在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法治社会的中坚力量。

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简称京剑)创始合伙人兼主任金翔,大三时立志当律师,大学毕业后坚定地选择了律师事业,至今已从业30年,作为专业律师执业28年,创建京剑19年。凭借着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发展成为一名仗剑独行、捍卫法律尊严的北京知名律师。

律海浮沉,其因显著成就,荣获了“北京市十佳房地产律师”称号,并在多个权威机构担任重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还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仲裁员、北京市评标专家等。此外,他还参与了《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操作指引》《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案例精解》《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180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指南》等著作,还发表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文章十多篇,并经常参与房地产方面的修法及立法活动。金律师还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参加环保等许多公益事业。他的不懈努力与杰出成就,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作出了贡献。

不负韶华 心之所向

1969年,金翔出生在“塞上明珠”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青铜峡市。1986年,青春年少的金翔踏入了高中校园。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大西北,考大学对许多人而言是难以企及的梦想。金翔并不是出类拔萃的学生,但是他深信勤能补拙,学习十分刻苦。

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1989年,金翔凭借优异的

成绩被北京财贸学院(1995年与北京经济学院合并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系录取。金翔的父亲是北京人,1956年4月跟随家人落户到了宁夏。能够回到父亲的故乡,他心中倍感亲切。在大学这座象牙塔中,金翔愈发珍惜学习机会,每天夙兴夜寐,更加刻苦地汲取知识。他修习的是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认为律师能够学以致用,国家也大力倡导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因此他在大三时便立下了要做一名律师的志向。

志之所趋,无远勿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1994年7月,金翔大学毕业,回到宁夏,坚定选择了进入银川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那时他初浅的知道进律所就是下海了,为了能够尽快地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他一边工作一边准备律师资格考试。然而,对于年轻的金翔来说,缺乏人脉和经验,令他在案件来源上倍感焦虑。恰逢律所计划开拓天津市场,金翔被派往天津筹备分所。但事与愿违,审批手续迟迟未能批复下来,批复下来以后又面临着少案源的情况,坚持不到一年的,许久分文未进,最终天津分所还是面临撤销的结局。出来创业遇到困难是正常的,但金翔总是积极乐观,他做出了一个大胆决定,到北京闯一闯。他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只有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才能寻找到更多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囊中羞涩的金翔暂时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工作之余,他如饥似渴地搜寻报纸上的律所招聘广告。皇天不负苦心人,1996年4月,历经数月的期盼,金翔终于迎来了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简称中孚)的橄榄枝,如愿以偿地重回到他深爱的律师岗位,金翔是1996年9月1日正式拿到律师执照的,从此正式开启了在北京的律师生涯。

进入中孚后,他抓住一切机会向前辈和同事学习,珍视每一次合作的机会,那时就根本没有报酬,但金翔从未放弃努力。他深知,只有不断积累经验,拓宽视野,才能实现自身的快速成长。

三年后,金翔再次迈出了重要一步,加入了中国司法部首肯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该所浓厚的学习氛围促使他继续深造,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完成了在职硕士研究生国际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在大律所的竞争环境下,面对案源不稳定的状况,要求律师必须主动出击,开拓业务。这极大地锻炼了金翔的社交沟通能力,促使他快速成长起来。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金翔在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度过了充实的六年。这期间,他不仅在专业领域不断精进,更在业务开拓方面积累下了丰富的经验。对于律师行业的深刻洞察与独到见解,让他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创立一个法治化、民主化且拥有独特律所文化的律师事务所。

2005年3月18日,金翔与其他两位创始合伙人共同创办了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简称京剑),但后来另外两位合伙人因志向不通先后离开了京剑。京剑自成立至今19年以来,金翔与他的同仁们筚路蓝缕,砥志研思,累计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及诉讼、仲裁案件,还担任过众多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过少量的刑事辩护案件,也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提供过几个举报、控告、申诉的法律服务。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广大委托人与业内同仁的一致好评。

中流击水 守正笃行

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北京房地产学会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翔曾深度参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由于在房地产领域的业绩,经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相关法律专家评审,荣获了“北京市十佳房地产律师”称号。然而,他并不愿接受单一标签的束缚。

金翔认为,律师业务是根据委托人的实际需求而定的。多年的法律实践服务,使他成为了一名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杂家’律师。虽然在房地产领域有着深厚的业务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执业28年的律师职业生涯里,他同样精通为政府提供服务以及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处理刑事诉讼、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的法律事务,为委托主体争取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赞誉。

在非诉业务领域中,律师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在于预防法律风险。在一桩涉及6.5亿元的公司并购案中,金翔作为被并购方的法律顾问,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被并购公司的资质缺陷。这一策略在后继的并购失败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使得被并购方依据金翔的建议,获得了500万元的赔偿金。

在2005年轰动一时的“泥人张”侵权知识产权案件中,金翔作为原告主要承办律师之一,与团队深入研究、广泛取证,举证原告为天津“泥人张”第四代传人,血缘关系脉络清晰,且每一代传人都有其代表作品。泥人张自1844年成名,那时在天津已经广为人知,已经具有了知识产权价值,至今已有近160年的历史,早已成为了国家非物质文化的遗产,而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都是80年代后才有的,故此案受现行法律的保护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对方也是聘请了庞大的律师团队。诉讼前70年代,双方就一直在争议对方是否侵权问题而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双方的纠纷长达几十年。此案典型的属于重大疑难有挑战性的知识产权纠纷案,要靠深厚的法学原理来充分进行论述并进行辩驳,好在金翔大学毕业论文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再加上金翔此时已是执业12年的成熟律师。“泥人张”驰名中外,受到了毛泽东等几代国家领导人的重视,泥人张的作品是艺术品,曾被作为我国外交国礼,赠送给国外的几位领导人,泥人张这么历史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民族文化品牌,在国际上也为国增姿添彩,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大国工匠精神的体现,它的维权之路是我国民族文化复兴的艰辛之路。

在金翔一方的不懈努力下,该案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诉讼时间长达十年,旷日持久的诉讼,最终泥人张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维护,法律的尊严也得到了捍卫。泥人张案件是金翔承办的众多案件中的最经典案件之一。

明法者强,不明法者弱。金翔还曾参与过一起民事侵权的法律援助案件,委托人8岁时因受电击失去双臂,其父母经常吵架且家暴时常不断,家无安宁之日,孩子几乎没有得到父母基本的关爱。此案是发生在80年代初,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但调解结果侵权人仅仅是赔偿了1500元人民币。当时那个年代1500元也算是不小的数目,但此案受害幼儿的合法权益显然未得到充分的保障,未考虑到孩子没有双臂的情况下,漫漫的人生之路以后怎么渡过?父母家庭的悲剧几乎算是把他抛弃了,以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独自生活,简单的吃喝拉撒对他来说都是难事。“现在也记不起他当时的经济来源来自哪里,反正他顽强的活了下来,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他喜欢听音乐,每天至少8小时,听的最多的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金翔感慨道。

成年后这个孩子头脑中渐渐地有了一点法律意识,一次他在当地县城的一家律所咨询时碰到了好心的负责任的律师,律师认为显失公平,为他援助提起法律申诉程序。通过那位好心律师的帮助,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了再审程序,法院再审的一审判了侵权方赔偿受害人超出原先1500元多倍数额的赔偿金,但对方又上诉,结果维持原判。但此案仍没有彻底解决,受害人因后来安装假肢的费用问题与侵权方打了官司,一审二审程序都走了,侵权方不服申请再审,高级法院最后把这个案子又给翻过去了,受害人不服又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高级法院针对该案在法律上确实有缺失的情况下,以重大疑难案件请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生命权生存权高于一切为法理阐述理由给了高级法院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最终高级法院支持了受害人几十万的赔偿金,这在当时是可以买一套住房的。这个案件金翔只是参与了一个阶段,只所以记忆犹新,是没有见过命运如此不公,生命力又是如此的顽强的孩子。这个案件典型的彰显了法律的力量,是法律改变了这个男孩的后半生。这起案件也给了金翔深深的沉思,法律的完善,公平正义得到执行一定是与黑暗勇敢战斗的。“后来那个男孩在30多岁时还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在我创办律所一二年的时候,那个男孩还带着女友到我律师事务所让看她的女朋友……,多少年过去了,我真想再与他联系上知道他近况如何?祝他一切都平平安安吧。”金翔回忆说。

自2005年3月18日创立京剑以来,金翔便将投身公益视为己任。他积极参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志愿律师活动,并承办了该组织的首例及多起的维权案件。 在山西的一起环境维权案件中,当地政府修路修到一半时因为资金不足将埋在地下的水泥管道工程停了下来,本应将地下管道铺到远处的污水处理厂,结果铺管道的工程就停了,导致地下管道流下来的城市生活污水肆意漫流,管道的污水流入农户承包的鱼塘,造成了严重水污染,鱼塘的鱼类以及周边树木、作物皆遭重创,农户索赔近六十万,却遭政府还以十五万的低价。农户转求中华环保联合会,金翔接手了此案。在金翔的专业指导下,农户申请法院委托权威机构对多项环境损害进行了鉴定,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了依据。此案也是经过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又经过了一审、我方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又提出上诉,重审的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方向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山西高院驳回我方再审,我方仍坚定的认为我方的主张法律理由是充足的,坚决建议我方申请检察院检察监督,最终检察院向山西高院依法提出了抗诉,山西高院最终依法对一二审判决给予撤销并作出了终审的判决。这起案件,法院判决侵权方(还有一公司主体,是法院主动追加的管道污水排放的主体为被告)共计赔偿300多万,此案通过一审法院的执行,我方当事人已经收到款项150多万。另外的一半目前尚还在执行中。

还有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罪的案件,金翔至今还记忆犹新,若承办律师没有坚强的信念、不驱不挠的决心,是不可能取得山东高级法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中院再审的裁定的。该案一民营企业家被检察院公诉机关指控犯有伪造公司印章罪,缘由是该企业家涉嫌用伪造其原先合作伙伴公章的手段对外签订合同获得客户,从而谋取经济利益,这种纠纷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不少见的,有的单位本身就有好几套公章,发生纠纷后到底哪玫公章是伪造的很难辨别清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刑事举报案件,现实中很多公安机关根本不给立案,实际上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这种行为理应依法给予惩处而不是一种纵容的态度。但对于没有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理应理性的判决无罪,而不应考虑相关办案机关有可能要国家赔偿,相关人员可能要受到相应处分而迟迟不给予翻案。金翔接收此案是被告人一审被判了1年半,金翔在二审时接受被告人的委托,金翔认为被告人没有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因为涉案印章举报单位也使用过,说被告人伪造仅仅是主观推定。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依据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作为辩护律师,这些该努力的金翔都努力了,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毫无消息。金翔经过不断反复的研究证据及法律,其认为该案是有严重错误的,从刑事程序上来讲,金翔作为辩护律师还可以为被告人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终于碰到了工作认真负责的好法官,山东高级法院最终作出了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发回二审法院再审的裁定,这起案件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虽然该案由于其他原因金翔律师后来没有继续代理,但该案的社会影响是巨大的。

上面的几个案例也仅仅是金翔执业28年以来的点点滴滴……。

铁肩担道义,妙手解纷争。金翔的执业生涯是对法律精神的深刻诠释,他的专业素养、敏锐洞察与坚定执着,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敬重,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社会正义、捍卫公民权益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坚守初心 行稳致远

多年的社会阅历,塑造了金翔“家文化”的用人哲学。为了给予每位员工家人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他全面主管律所后为律所的每一位员工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金翔对员工,不仅在工作上给予其帮助,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关心爱护。律所会定期举行座谈会,话题广泛,从工作延伸至生活的方方面面,鼓励大家自由交流,畅所欲言。在业务层面,金翔推崇团队协作,倡导互学互助。他认为,一个团队的成员必须拥有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唯有志同道合,方能凝聚成一个有力量的集体,共同开创事业的新篇章。

金翔对律师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与独到的见解。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仅要拥有深厚的知识储备,还需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强大的说服能力。初次接触时,便能对对方的各方面进行精准地评估,从而在沟通与谈判中占据优势,稳操胜券。在金翔看来,诉讼的最高境界是以智慧和策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对他而言,创办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创业,更是一种对事业的超越性追求。不同于那些单纯追逐利润的创业者,金翔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发挥自身的社会价值。

金翔在律师执业17年,律所经营7年的时候,对自己的律师事业及律所进行深度思考及归纳,总结出了独特的京剑文化(含京剑精神)“我们热爱律师事业,我们不断地追求,我们追求超越,我们做受人尊敬的律师,我们做有益于社会的人”。作为律所的掌舵者,金翔拥有一套独特的经营理念。他不追求规模的盲目扩张,而是专注于发挥律所的核心优势,避免小马拉大车,打肿脸充胖子。平安、稳定、健康持久的发展才是自己所追求的。当努力以及日积月累,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会发生质的飞跃。这是规律。

法者,治之端也。作为一名拥有三十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金翔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有着自己的思考与看法。他认为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人是核心要素。他倡导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当广泛邀请律师参与其中。律师对社会各个领域都有着深入的了解,对实际情况把握比较准确,他们的参与,不仅可以填补政策的空白,还能确保政策的实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青葱岁月时期,金翔就认定律师将会是他一辈子的事业,并将“使自己幸福,让别人快乐”当作自己的人生座右铭。数十年来,他始终保持勤奋的态度,不断提升自我。于他而言,律师是工作,也是爱好。律师事业需要律师终身学习,金翔也是这么作的,阅读如今已成为他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也许是从小生活在农村的缘故,即便身处纸醉金迷的繁华都市,金翔的初心却不为物欲所扰。从业三十年,金翔依然保持着简朴的生活方式,他选择租房居住,也基本不开车。他认为真正的财富并非来源于物质,而是源自丰富的精神世界,内心的丰盈远比物质的富裕更为重要。

法海无涯苦作舟,律途漫漫志为灯。少年自强不息,从大西北考入北京。倾心法律,自成为一名律师后,以法律之剑守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未来,相信金翔律师会继续坚守初心,带领着逐渐壮大的京剑律师奋楫笃行,行稳致远,为构建中国法治社会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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