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说《道德经》·第三拾八章
张说《道德经》·第三拾八章,
张说《道德经》·第三拾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解文:上德之人不需要有意识地用“德”的准则来要求自己的行为,他们的行为下意识地合道,所以是真正的有德。下德之人总是怕自己违反“德”,时刻告诫自己要守德,虽然行为也合道,但不是骨子里的“德”,所以可说“无德”。上德之人完全顺应趋势,没有主观目标;下德之人顺应趋势,但有明确的主观目标。仁者的行为方向主要不是顺势,而是根据“仁”的要求来行事,但没有私人的目的;义者的行为在主观上与仁者同,但有自己的目标。礼者行为的主观性也是一样的,他们不仅有自己的目标,还拉着别人一起奔目标,如果别人不理睬,就强迫别人一起干。总之,因为失去了道,所以才讲德;失去了德,才讲仁;失去了仁,才讲义;失去了义,才讲礼。礼是什么呢?是人们失去诚信之后硬性规定的行为规范,这正说明社会要开始乱了。过去给大家讲大道理的大知识分子,他们说的只是道的表面华彩,不是道的实质,后人如果跟着这些华彩走,就会离道越走越远,越来越愚蠢。所以有识之士要始终以诚信的方式立足于生活实践,不要迷惑于美妙迷人的心灵鸡汤。可见,日常行为一定要抛弃虚浮的、装门面的仁义礼,要固守生活本体之理,与大道融为一体。)
(张说)学习本章先要把“道,德,仁,义,礼”几个概念弄清楚,否则会一头雾水。道,是指事物固有的运行规律,德、仁、义、礼则是四种行为方式,事物的规律是人的行为的基础。人类发展智力的目的,就是为了搞清楚事物的规律,使行为有效。弄清事物规律以便有效行动,是人类唯一的知性使命。因此,无论道家和儒家,都以“道”为“立言”基础,释家的最终追求虽然是“佛性”,而“佛”其实是“道”的别名,“成佛”即“得道”。
德、仁、义、礼都是指以“合道”为最终目标的行为方式。它们的区别如下:德,在老子那里,是指符合事物规律的行为方式。行为符合规律,无论是伦理规律还是自然规律,此人就是“有德”。后来“德”局限于指符合伦理规律,即善行,而符合自然规律的行为称为“聪明”,不算“德行”了。
仁,是指人与人相亲相爱,与人为善。这个概念的内涵比“德”小,特指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之道。义的内涵更小,是指体现仁的行为表现。礼,则是体现“仁”的仪式化的行为规范。就是说,仁义礼三者,仁是总纲,义、礼是仁的体现,义从行为来体现仁,礼从仪式来体现仁。可见,德、仁、义、礼概念的内涵是递减的,其外延越来越小,从哲学范畴演变为社会学概念。清楚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容易读懂老子的话。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老子为了说清楚,把德一分为二,分为“上德”和“下德”。请注意,“上德”其实就是“得道”。得道之人,行为自然而然符合道的要求,在做事前不会用“德”的标准来确定该怎么做。他对道的认知与自己的行为浑然天成,无需转换和选择,每个行为都有德,但心中没有戒律性的“德”,所以叫“不德”:无需德的约束,行为自然合德!比如,看到一个老人倒地,有的人不假思索就去搀扶,有的人想一想才去搀扶,前者是上德,后者是下德。下德,是指有意识用德的要求来指导行为,在我们看来已经很君子了,但在老子看来,离开得道尚有距离。“无德”,是指行为与德没有合二为一,需要用“德”去管控行为,不是说这个人“没有道德”。老子的要求真高,做好事还不能想一想,犹豫一下下就成了下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老子对几个概念进行了比较。上德和下德都是顺势的(无为),区别在于上德是绝对的顺势,不掺杂个人目的;下德则有自己的目的,他利用趋势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而“仁”,“义”,“礼”都不是顺势(“为之”),是凭主观意志行事。孔子明确地说,“知其不可而为之”,宁可杀身成仁,也不肯顺势苟且;而庄子则说,“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无法改变的事,那就认命吧,这才是最高的“德”!这是儒家和道家在行为上的本质区别。仁义之人的行为,总是从自己的观念出发,心里反对某事,行为就反对;心里赞同,行为就赞同。儒家有明确的社会理想,其格言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他们不管条件如何,总是积极进取,试图以自己的理想来改造社会。海瑞就是一个代表。而道家认为,无论你有什么主观意志,行为必须顺势,主观意志才有实现的可能。有人问,在中国,为什么定国兴邦的千古奇才都是用道家的处事之道获得成功的?比如管仲、商鞅、萧何、王猛、诸葛亮、范仲淹、张居正、王阳明、曾国藩等。这说明道家理论的实用性无出其右者。?
德,是行为的最高境界。仁,是一种伦理范畴;义,是仁的行为表现。仁义的含义区别不大,所以“仁义”两字经常并用。它们的区别只是“无以为”和“有以为”,即“无目的”和“有目的”。其实这也是境界的差异。仁是一种宽仁宏博的思想境界,没有具体目的;而义指救助人的具体行为,有明显的目的。礼,是指人际关系中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其目的是维护尊卑规矩。崇尚礼节的人多半会处处讲究,不仅自己讲究,还会下意识迫使别人讲究。比如请客吃饭,有的地方现在还有上座下座之分。不拘小节的人坐了上座,如果长者来了,有人就会叫他让位给长者。这是从礼仪角度维系对长者的尊重,但心里却不一定尊重。老子认为,仁,义,礼把伦理道德的追求引向形式化,是一种无奈,并非首选。
为什么有了“德”之后,又出现仁义礼呢?老子指出:“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德仁义礼的依次出现,标志着德行的逐渐退化。前面说过,道是具象化规律,本身就包含着合道的具体行为。所谓得道,就是指行为能遵循规律。后来“道”逐渐形式化、知识化,能把道说得头头是道的人,行为却不一定合道。换句话说,因为知行不能合一,所以才出现“德”来要求合一。后来连“德”都没人理睬了,退而求其次,才提出“仁”的概念。德,是要求行为合道,这个要求很高。首先你得摸清规律,然后设计出符合规律的具体行为。比如,你要影响一个人,劝说、责打、冷处理,只要有效,都可能是“德”。因此你先要了解这个人,了解了才知道哪种方式适用。这是“德”的要求。“仁”则不然,只是要求你善待他人,慷慨大方,和颜悦色,乐于助人,而不管对象如何。这样的行为有时有效,有时无效,所以不是“德”,肯定有效的行为才叫德行。东郭先生就是行为无效的仁者。仁,是指态度的总基调,而“义”是指具体的助人行为。舍身助人的人叫义士,不叫仁者。战国时的荆轲和田光就是有名的义士。尤其是田光,为了不让燕太子丹怀疑自己可能泄密而自杀了事。田光的“义”离开“德”何止拾万八千里呢!“礼”更浅薄了,设计好一套套的仪式,要大家遵守,以便体现“仁”所要求的上下尊卑秩序。“克己复礼为仁”嘛。老子认为,把内在的伦理觉悟,简化为硬性规定的行为,说明社会风气的浇薄,“忠信”的消失。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谓之“忠”;对自己说的话负责,谓之“信”。忠信是“德”的伦理基础。忠信之人,必有仁义之心,无需用外在的规定来约束行为。比如升国旗的时候,你有对国家的热爱敬崇之心,即便你不是场景中人,你也会神情严肃,态度恭正。如果你没有这份崇敬,由于“礼”的规定不得不恭恭敬敬立正的话,你会眼神游移,心思乱飞。心中无敬意,装出敬意,岂非“乱之首”?
这使我想起另一个问题:法治。法治社会是好的社会,已经成为共识。但根据老子的思想,法治社会也是无奈的选择。如果人的行为都合道,根本不需要法律。自然合道的社会,远胜法治社会。法律就像“礼”,是为了约束人的行为。为什么要约束,因为人们的行为不能自觉合道。可见,法律者,也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比如,朋友之间借钱,在淳朴的社会里,没人写借条,也没人赖账,因为不需要用法律来监督人们还钱。法治社会则不然,如果借条遗失,借款多半是要不回来的。为什么?因为忠信没了,只能靠法律条文来约束行为了。从这个意义看,美国的人均律师数比中国多得多,就不一定值得称道,因为至少反映了“忠信之薄”的现实。
老子最后说,“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这句话是极有远见的。随着社会的分工发展,知识必定会独立出来,与实践割裂,成为纯粹的书本知识。于是就出现新的阶层: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中的著书立说者,就是“前识者”,他们聚众讲学,广招门生。他们讲学的内容都能合道,但,一定是“道”的表面文章,老子的《道德经》也是如此,是已经抽象出来的“道”的金句妙语,不是实在的原生态的“道”,原生态的“道”只能通过自己的实践去感悟,是说不出来的,“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这个意思。道一旦从原生态独立出来,成为教条,学道者就极可能误入歧途,所以说“愚之始”也。
老子最后提出告诫:学道,学知识,一定要立足于实践,从现实事物的演变发展中去学,不要只是从书本上去学,这就是“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的意思。老子是很有预见的,因为后世真的出了许多的、教条主义的书呆子,其症结就是学知识时“居其薄,居其华”,喝了些心灵鸡汤就自以为“得道”。跟着于丹学《论语》,最后一定成为笑料。
从本章可以看出,老子对儒家提倡的“仁义”持否定态度,对现代法治社会也有潜在的异议。有人说老子反动。这个判断是错的。首先,老子并不是反对仁义礼,不反对法治社会,而是指出仁义礼、法治社会出现的原因,是失去了“道”。法律的出现,是因为民风不再淳朴,趋向奸诈的结果。这个因果关系是成立的。就像医生治病,医生指出得病是因为冒雨行动,不冒雨就不需要医生,这并不是否定治病。仁义礼的出现是社会的进步,但却是伦理的退化,这个判断也是成立的。现在有许多害人的牟利方式防不胜防,比如有一次,我了又肥又鲜嫩的虾仁,回家一烧,不仅缩小大半,而且冒出臭味。很显然,能把变质的虾仁弄得比新鲜的还要新鲜,岂非技术的进步?但是让我从此不再相信商人,是否又是道德的退化呢?
老子在本章阐明了两点:一,道德仁义礼的依次出现,是人的伦理素质退化的必然。而伦理素质的退化,是功利性知识发展的必然:“智慧出,有大伪”。二,功利性知识的发展使包括“道”在内的知识流于表面文采,会把后世学人引入歧途,所以学人必须立足实践、固守“知行合一”,才能摆脱这个陷阱。这两点都是难得的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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