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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黑心烤鸭”团伙落网,成本不足3元、月售5万只:自己不敢吃 太乱了!1200元飙至8100元!上海的垃圾处理费谁说了算?商户:全凭收费人员“一句话”

发布时间:2024-11-14 10:02:46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11年“黑心烤鸭”团伙落网,成本不足3元、月售5万只:自己不敢吃 太乱了!1200元飙至8100元!上海的垃圾处理费谁说了算?商户:全凭收费人员“一句话” 

11年“黑心烤鸭”团伙落网,成本不足3元、月售5万只:自己不敢吃

编辑|历史求知所

北京烤鸭,这道享誉中外的美味,不仅是北京的饮食名片,更是每个游客到京之后必尝的美食之一。

尤其是全聚德烤鸭,早已成为品牌的代名词。然而,谁能想到,2011年,一起“黑心烤鸭”事件震惊了全国。

这些所谓的“北京烤鸭”成本不足3元,却被包装成“正宗全聚德”,堂而皇之地售卖给成千上万的游客。

让人更感讽刺的是,制假者自己都不敢吃这些鸭子。那么,这些假冒伪劣的烤鸭是如何流入市场的?背后的黑心团伙又是怎样被警方一网打尽的?

?——【·初露端倪:游客的愤怒·】——?

2011年初,一位名叫赵女士的游客从西安来北京游玩,像许多游客一样,她在前门大街的特产店里买了几只真空包装的“北京烤鸭”打算带回家与家人分享。

当她兴冲冲地打开包装时,却发现了令人作呕的景象——鸭肉早已变质,散发着恶臭,肉质和骨头挤作一团,甚至呈现出怪异的红色糊状物。

赵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哪是什么北京烤鸭,简直就是一堆腐烂的垃圾!

赵女士的愤怒在网上引发了连锁反应,许多网友纷纷分享了自己购买到劣质真空烤鸭的经历,有人甚至戏称自己“花钱买了一包臭鸡屎”。

很快,一篇名为《我在北京被骗了》的帖子在天涯、贴吧等社交平台上火了起来。

帖子详细描述了许多游客在北京购买到劣质烤鸭的遭遇,大家纷纷指责这些黑心商贩,甚至有人质疑,这样的烤鸭还能吃吗?

随着网上讨论的热度持续升温,这一问题很快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为了弄清这些劣质烤鸭的来源,几家媒体派出记者进行暗访。

记者走访了北京火车站、前门大街、王府井等旅游区,发现这些所谓的“全聚德”真空烤鸭售价离奇便宜,通常在15到70元不等,而真正的全聚德烤鸭售价则至少在200元以上。

这些低价烤鸭是怎么来的?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很多小商贩坦言,这些烤鸭根本不是全聚德的产品,而是一些小作坊的劣质仿冒品。

这些商贩还透露,由于外地游客很难分辨真假,再加上价格便宜,劣质烤鸭在市场上非常畅销。甚至有些商家自嘲道:“我们卖的这些东西,自己都不敢吃。”

?——【·幕后黑手:河北博野的“黑心工厂”·】——?

2011年5月,北京警方展开了一次针对“黑心烤鸭”的专项行动,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一个以孔令叶为首的犯罪团伙。

原来,孔令叶在河北博野县经营着一个“烤鸭工厂”,工厂里生产的烤鸭成本仅2.3元一只。

这些鸭子根本没有经过正宗的烤制工艺,而是使用劣质鸭架,经过简单的加工和调料处理,再加上色素和甜面酱,伪装成烤鸭。

更可怕的是,每袋所谓的“烤鸭”里,几乎有一半的重量是甜面酱,这样一只500克的劣质鸭架,加上甜面酱,就摇身一变成为1公斤的“北京烤鸭”。

这些假冒伪劣的烤鸭一经真空包装,再贴上伪造的“全聚德”商标,便以低价销往北京的各大超市、特产店和旅游区。

2011年5月25日,北京警方在西城区的一家酒店停车场内,成功抓获了孔令叶等人,当时,他们正准备将七箱已经包装好的劣质烤鸭运往市场销售。

警方顺藤摸瓜,迅速查封了孔令叶在河北的工厂,现场扣押了3000多只已经包装好的劣质烤鸭。警方在工厂内发现的景象令人震惊:劣质鸭架随意堆放在肮脏的地面上,已经开始发臭,有些甚至生了蛆。

工厂的卫生条件极其恶劣,生产环境充满了腐烂的气味,而这些烤鸭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制作出来的。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警方还发现了大量伪造的检疫合格证明,正是这些假证件,让这些劣质烤鸭得以堂而皇之地流入市场。

?——【·黑心烤鸭的销售网络·】——?

孔令叶的黑心烤鸭工厂不仅仅满足于本地市场的需求,他还通过伪造的检疫合格证明,将这些劣质烤鸭销往全国各地。

据警方调查,孔令叶的烤鸭每月销量可达5万只,而这些烤鸭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正因为如此,购买者络绎不绝。

由于外地消费者对北京烤鸭的品牌认知较强,这些假冒“全聚德”的烤鸭极具迷惑性。消费者往往在购买时无法分辨真假,直到打开包装,才发现自己上了当。而这些劣质烤鸭不仅口感差,还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事后,专业检测机构对警方查获的劣质烤鸭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这些烤鸭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尤其是大肠菌群的含量超标了十几倍。

这样的烤鸭不仅无法食用,长期食用甚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致命危害,严重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实际上,劣质烤鸭的制作环境和原料来源极其恶劣,这些黑心商贩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腐烂的鸭架,加上极不卫生的生产条件,根本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更讽刺的是,孔令叶等人自己从不吃这些烤鸭,他们清楚这些鸭子到底有多恶心。

?——【·黑心商贩伏法·】——?

2011年10月,法院对孔令叶等人进行了审判。

最终,孔令叶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以6万元罚款,而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了一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庭审过程中,孔令叶等人试图狡辩,声称他们的产品是合法的,并且持有卫生许可证。但警方早已查明,这些证件都是伪造的,面对铁证如山,孔令叶等人最终只能低头认罪。

“黑心烤鸭”事件曝光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许多媒体和公众纷纷质疑,为什么这些劣质烤鸭能够如此轻易地流入市场?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到底存在哪些漏洞?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不法商贩为追求暴利罔顾消费者健康的恶劣行径,也让人们意识到,当时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存在诸多不足。

事发后,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力求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起事件也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购买食品时,切勿只贪图便宜,尤其是面对那些以“名牌”或“特价”为噱头的商品时,更需要保持警惕。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结语·】——?

“黑心烤鸭”事件的背后,不仅是一个黑心商贩的丑陋行径,更是对整个社会食品安全监管的一次考验。

虽然孔令叶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一事件依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追求美食的同时,食品的安全和质量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

信息来源:

全聚德遭遇“李鬼”,5万多只假烤鸭被卖给游客……——最高人民检察院

“黑心北京烤鸭”成本仅三元 多名经销商被控制——央视网 新京报

知道黑心鸭来历 自己不吃——凤凰网资讯 法制日报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


太乱了!1200元飙至8100元!上海的垃圾处理费谁说了算?商户:全凭收费人员“一句话”

国庆假期后,上海不少沿街商铺都收到了缴纳接下来一个年度垃圾处理费的要求。而与此同时,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就收到了不少经营者们的投诉,他们称垃圾处理费在收取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乱象,包括收多收少没个谱、设置最低收费标准等等。

垃圾处理费应该怎么收?作为一项有着指导价的政府收费,垃圾清运费有明确的征收管理办法,理应收得公开透明、明明白白。在实际操作中,“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的收费原则为什么没能落到实处?

收多收少全凭收费人员“一句话”

“每年的垃圾处理费收得都不一样,收多收少全是对方说了算!”2021年下半年,杨先生花了20万盘下了黄浦区斜土路782号的一爿32平方米的沿街门面,开出了一家“淮南牛肉汤”小吃店,以售卖汤粉、汤面为主。他回忆,2021年和2022年,他为下一年度缴纳的垃圾处理费均只有1200元,而到2023年的时候,这一收费陡然升至8100元。“当时是说前面两年少缴了,所以要补缴。这个收费虽然很高,但当时也没有细究,就认了”,杨先生告诉记者。

△杨先生经营的位于斜土路782号的“淮南牛肉汤”小吃店。

杨先生所说的垃圾处理费,全称是“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凡在本市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均应当缴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杨先生缴纳的费用中,实际包含了干垃圾和湿垃圾两笔处理费。对于缴费本身他是认可的,但今年10月11日,下一年度的缴费要求送达时,较高的金额却令他产生了疑问。

△图为2023年杨先生的垃圾处理费缴纳记录。

“今年通知我要缴6000元。”杨先生告诉记者,按照黄浦区的收费标准,干垃圾是40元一桶,湿垃圾是60元一桶。这里的桶,是指小区常见的240升的大垃圾桶。他认真盘算了店里所产生的垃圾量,认为6000元一年的收费绝对过高了。

△上午10时许,斜土路782号杨先生的店铺内,出餐窗口上已经张贴上了几张外卖订单。经营者杨先生称,如今主要的生意都来自外卖渠道,堂食所产生的干、湿垃圾不多。

10月22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杨先生的店铺内。午市的堂食客流尚未到来,先来的是几笔外卖订单,杨先生正和厨师在后厨忙碌备餐。他把记者拉到后厨,指着湿垃圾桶里的一点蛋壳和发黄的蒜叶称,他每天大约只会进货5斤大蒜、香菜、青菜等蔬菜用作配菜,所产生的湿垃圾非常少。加上如今主要的生意都来自外卖渠道,堂食所产生的干、湿垃圾也不多,“干湿加起来一个礼拜都凑不齐一桶,一年哪要6000元呢?收费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杨先生将记者拉到后厨,指着湿垃圾桶里的一点蛋壳和发黄的蒜叶称,他每天大约只会进货5斤大蒜、香菜、青菜等蔬菜用作配菜,所产生的湿垃圾非常少。

紧挨着杨先生店铺的,是一家菜饭店和冒菜店,两位经营者今年收到的缴费要求均为7700元。对此他们均表达了不满。菜饭店老板质疑:“5张桌子的小店,每天就一点点垃圾,为什么要收那么多钱呢?”

杨浦区邯郸路365号颐高数码广场底楼沿街新开的一家“华莱士”的经营者陈先生也提供了相似的遭遇。他告诉记者,10月7日,店铺尚未开始营业,他就收到下一年度垃圾处理费的缴费要求,金额是7980元,这明显超出了店铺的垃圾产生量。

△图为陈先生经营的位于杨浦区邯郸路365号颐高数码广场底楼的“华莱士”餐饮店。

10月22日午市结束后,记者也来到这家“华莱士”的后厨。后厨并排摆放着两只湿垃圾桶,一只内装有炸鸡产生的肉渣和面粉渣,另一只内仅有少量生菜叶子。店长时女士告诉记者,肉渣和面粉渣会由“华莱士”公司每两天上门收取一次,“扔掉的生菜叶一个月差不多也就一桶,现在堂食少干垃圾也不多,可以说垃圾量很少。可不管怎么沟通,前来收费的人员坚持一分不能少”……

△10月22日午市结束后,记者在这家“华莱士”的后厨看到并排摆放着两只湿垃圾桶,一只内装有炸鸡产生的肉渣和面粉渣,另一只内仅有少量生菜叶子。

哪来的最低标准?“我们自己定的”

记者梳理了“12345”的多条投诉,发现投诉的主体集中于中小经营者,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和垃圾产生的量不相匹配。

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上海市定价目录”明确了标准的上限。对于中小餐饮店来说,餐厨垃圾基数内最高60元每桶,其他生活垃圾基数内最高40元每桶,本市各区都是在这个上限内进一步细化出了每桶干、湿垃圾的处理费收费标准,多数区的标准都要比上限略低一些。这一收费标准落实到实际收费环节,出现了怎样的偏差?

杨先生认为,一个偏差在于店铺经营使用的都是小桶,垃圾量与收费标准之间的240升大桶需要换算,而如何换算往往是收费人员说了算。一个佐证是,投诉后包括杨先生的“淮南牛肉汤”在内3家门店的垃圾清运费一下子降至3600元一年,负责收费的“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强调,这已是“最低标准”了。

3600元的“最低标准”如何得出?10月22日,记者又前往位于江滨路288号的财务结算中心询问。一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解释了他的“算法”:“240升的垃圾桶1米高,一个店垃圾再少每天10厘米厚总是有的,按照每天0.1桶计算,干垃圾40元一桶每天4元,湿垃圾60元一桶每天6元,一年下来就是3600元。”记者表示,有些店一天垃圾量可能也不足十分之一大桶,对方并未理会,而是反复强调“这么一点点总是有的”。

△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门口,张贴着黄浦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而在杨浦区,垃圾处理费由商铺所在区域的垃圾清运作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为干垃圾38元一桶,湿垃圾57元一桶。负责陈先生经营的“华莱士”所在的五角场7.66平方公里区域的,是位于武川路8号的“上海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海杰分公司”。记者转而又来到“海杰”,“收费组”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解释了他的“算法”。海杰同样有着“最低标准”,但与黄浦区不一样的,海杰则直接给湿垃圾设定了每个月304元的最低线,折算成垃圾量便是5桶至6桶 。“如果只收湿垃圾,一年3648元,就是奶茶店也是这么收的”,海杰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据其称,沟通中“华莱士”曾提出干湿垃圾一起清运,海杰便提出以“每月10桶干垃圾、5桶湿垃圾”的标准来收费,因而最终得出了7980元的收费标准。

△上海杨浦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海杰分公司院内,停放着多辆垃圾清运车辆。

对于收费方提出的“最低标准”,两位经营者均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这并不符合“少产生、少付费”的原则。那么,“最低标准”有依据吗?海杰的工作人员透露了实情,“没有文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自己规定的”。

不能让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

记者对上海各区的垃圾清理费收取情况做了一番排摸发现,差不多的收费标准、差不多规模的餐饮店铺,实际要缴纳的垃圾清理费从几百元到七八千元不等,上下悬殊。如宝山区杨行镇的杨女士就反映,其经营的餐饮店收到的下一年度垃圾处理费的缴费要求是4800元;闵行区颛桥镇的餐饮店经营者雷先生则反映,负责清运的作业公司为其估算的垃圾量是一个月3桶,折算下来一年垃圾处理费是1200元,如果两年一期交,可以优惠至2000元;而浦东新区的餐饮店店主王女士却反映,负责垃圾清运的“东飞公司”只向其收取了1000元的垃圾处理费,考虑到过年期间会停止营业,协商后“东飞公司”还将收费标准降至800元一年……

△“杨浦环发”的作业人员正在收取沿街门面的干、湿垃圾。

收费没有一个“谱”,这难免不让经营者们心生不满。那么,垃圾处理费究竟应该怎么收,才能做到相关办法文件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公开”呢?《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是这样要求的:“区绿化市容部门根据各单位自行申报的不同类别生活垃圾产生量,结合上年度实际收运量,核定当年基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并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即根据单位的自行申报和上年度实际收运量综合测算得出,并且,“垃圾分类考核达标的,可下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但是,经营者们反映,这样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

另一方面,不少经营者还反映,他们租赁的楼宇实际也能提供垃圾清运的渠道,若是店铺租赁在楼宇内部,就可以将干湿垃圾倒入大楼物业的垃圾桶内,交给物业统筹处理,此举可以显著降低垃圾处理费。若垃圾量不多,大楼物业通常会直接减免费用;而若是租赁的是大楼的沿街铺面,尽管正常缴纳物业费,但物业往往会拒绝经营者将垃圾倒入物业的桶内,要求经营者必须和清运单位直接签订合同付费清运。究其原因,邯郸路365号颐高数码广场“华莱士”经营者陈先生称,颐高数码广场的物业明确告知,这是垃圾清运单位的要求。由于物业的垃圾也仰仗清运单位来清运,上述要求物业也只能照办。

沿街中小餐饮店的经营者们反映,垃圾清理费收费过程中的种种不合理做法,加重了经营者们的负担,也损害了营商环境。当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管执法力度。沿街店铺经营者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就垃圾处理费的收取进一步规范,一方面应合理估算垃圾产生量,收费也应真正与垃圾产生量挂钩,不能设置所谓的“最低收费”;另一方面,若所在大楼有条件,应允许沿街铺面的干、湿垃圾倒入大楼垃圾桶统筹清运,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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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锦伟

微信编辑:泰妮

校对:佳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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